致中道1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(试行)》及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。公司拟对《中道1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。具体变更内容、变更程序等相关事项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,请各投资者及时确认回复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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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中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2017年12月29日